医周医事∣1.5万元的“人道主义补偿”医院该给吗?医生推荐院外购药被处罚;医师开办诊所不设限制落地了;年轻时肥胖一辈子受罪···
1.5万元的“人道主义补偿”医院该给吗?
事件纪要
四川南充一女子吴丽(化名)在儿子出生后,发现其晚上常常尿频、尿不畅,到医院检查,儿子竟然没有左肾。而在怀孕6个月时,吴丽曾到医院做过产检,当时的四维彩超检查结果是“双肾显示”。吴丽因此对当初做产检的医院提出了质疑。
据《南充晚报》报道,产检医院回应称,孕检时胎儿只有6个月大,有可能在后来的发育过程中出现畸变,两个肾融合在一起了。而且根据《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》,吴丽的儿子出现“单肾”的情况,不在妊娠16~24周应诊断的致命畸形6大畸形范围内。同时,医院称曾把吴丽的血液寄到华西医院作唐氏筛查,结果表明胎儿出现畸形的可能性比较大,当时华西医院曾给她本人发送短信,建议到华西医院做羊水穿刺,但她出于费用考虑并没有去。12月3日,经过南充市嘉陵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,产检的医院出于人道主义,给吴丽一次性经济补偿1.5万元。
编者按
医院并没有错,却因为出于“人道主义关怀”向患者进行赔偿,这是医院想“息事宁人”的妥协。但是谁能保证这样的行为不会造成“小闹小赔,大闹大赔”的局面?毕竟我们也看到这样的事情不是个例。所以,小编觉得这样的赔偿不该给,因为这涉及到一个公平原则以及对于法律和规则的尊重问题。毕竟医院不是福利院,贫困可以救治和帮扶,但是原则问题必须坚持。
医生推荐院外购药被处罚
事件纪要
说句实话,在中国当医生实在不是一般的难。不违法并不就一切安好,更重要的是不能违反各级管理部门制定的各种政策和“内部”规定。每一条,你都必须遵守。比如医生推荐病人去院外药房购药,你就必须小心谨慎,否则即使你没有私欲也难免受罚。
不久前,青岛一家公立医院医生让患者到院外指定药房买药就引起质疑,官方表示将实地调查。三天后,即回应:事情属实,责令处罚。类似事件,之前深圳也发生过,当事医生因推荐患者到医院外部药店买药被停职了。
编者按
小编觉得相关部门的做法委实有点矫枉过正了。目前国家正在倡导推荐并开始尝试“取消门诊药房”,就是为了扩大药品市场,增加市场竞争,从而促进药品的价格合理与下降。那么医生推荐院外药店购药难道有违政府政策精神么?即便是违规,也足以说明这些“规章制度”设计有扭曲或错误!只要医生不是采用不良或违法方式,没有与指定药店有偿“签约”服务,那么医生推荐患者院外购药用药,就没有什么问题。
医师开办诊所不设限制落地了
事件纪要
近日,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《重庆市“十三五”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通知》(下文简称《通知》),对社会办医院设置标准再次放宽。
《通知》提到:放宽服务领域要求,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,都向社会力量开放。对社会力量举办三级以上综合医院、二级以上专科医院、中医医疗机构、康复医院、护理院和符合资质的医师开办诊所不设限制,其余机构按照《规划》设置。
那么如何理解“医师开办诊所不设限制”这句话呢?据重庆商报报道,12月7日,重庆市卫健委有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,医师开办诊所不设限制主要是指可不受原规划限制。即所在区域的诊所不受“名额”限制。
编者按
在国家大力鼓励和支持社会办医的大环境下,各种对于开办诊所的政策放宽,对于那些在体制内慷慨激昂、跃跃欲试地想要创办个人诊所的医生来说都是一件好事。但是,各位开拓者在勇敢地尝试之前,都要考虑到经营成本、当前民众对私人诊所的认知程度以及行政审批等因素,理性而坚定地追求自己的梦想。另外,在职医师开办诊所也有望大放开,规划设置和在职医师开办诊所的藩篱正在逐个击破,这正是我国执业医师的大好时机。
年轻时肥胖一辈子受罪,这项研究扎心了!
事件纪要
近日,《美国心脏病学会杂志》(JAHA)发表了一项来自霍普金斯医学院的研究,该研究指出,年轻、中年时期BMI超标,老年时心脏病尤其是心力衰竭的风险大涨。
这篇文章指出,在20岁、40岁时超重,比到了老年再超重的危害要大得多。在20岁、40岁时,BMI每涨5kg/㎡,心力衰竭风险就会分别升至1.27倍和1.36倍。本文通讯作者Erin Michos表示,这项研究证明了“人一生保持一个健康的体重非常重要,因为从青年时期开始累积的体重会给心脏健康带来更大的风险”。
编者按
看到这篇文章的人,大抵都要在心里嘀咕一下,那我的BMI到底是多少呢?其实呀,小编觉得大家就不要在意数字、体表面积这些细节了,你胖不胖,难道心里没数吗?虽说咱们的祖先司马迁大儒已经说过了:人固有一死,或“重”于泰山,或“轻”于鸿毛,不过在这个社会,小编还是觉得死得“轻”于鸿毛比较环保一点。望大家都做一个健康的people,努力每天燃烧你们的“卡路里”吧!
全国辅助用药目录将出台,直接影响医师处方
事件纪要
12月12日,国家卫健委下发了《关于做好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下文简称《通知》),要求制定省级辅助用药目录、国家级辅助用药目录,重点内容如下:
一、制订全国辅助用药目录,按照使用金额高低排序
国家级辅助用药目录形成的流程是: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制定辅助用药目录→省级行政部门汇总管辖区医疗机构目录→国家卫建委根据省级目录制定国家级目录。
二、制订省级和各医疗机构辅助用药目录
从历年国家相关文件和地方曾发过的辅助用药目录上来看,营养类药物(含肿瘤辅助用药)、中药注射剂或将成为辅助用药的重点监控品种。
编者按
近年来,随着医疗费用大幅增加、医保筹资增速放缓及人口老龄化这三重因素叠加作用之下,医保基金快要扛不住了。“辅助用药”在临床使用量大,销售额占比较高,疗效不明确,必然会是医保控费的重点监控目标。从本质上,国家出台“辅助用药目录”的目的是为了:控制费用。政策出台的初心当然不用怀疑,但是,这样一个国家以及省级层面政策的出台,究竟能从多大程度降低药品价格和医保支出现在还未可知,会不会导致不该用的控制,该用的也要控制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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